谱序是家谱最主要部分,它能真实反映族姓源流、移居始末、世系谱表等重要内容。我族前五修共收录谱序九篇,其中,三修北山秀轩两君《谱序》,《五修采访诸先生序》不涉及族姓源流、移居始末等内容。真正涉及藉蕲一世祖的有七篇。一修(一八五九年)、二修(一八九一年)、四修(一九四二年)都只有谱序一篇,记述一世祖为四川巴州州判,解任途中落藉蕲春的汶泗公。三修(一九一四年)、五修(一九九三年)各有谱序两篇,称汶泗公、万四公为一世祖的各半,且都有在“四川巴州州判解任途中落藉蕲春”的记述。
为弄清楚一世祖是汶泗公还是万四公,我们还认真查阅了瑞昌谱局提供的世系资料并再次看了程老夫人的墓碑记载,现有以下几点可以肯定。
一、汶泗公即“柬五”公。我族族谱和江西瑞昌谱局提供的世系资料中关于彦迪公生三子,排行为万四、万五、柬五完全相同。咸丰九年一修时,谱序为钦赐蓝翎选知县何明所撰,他在序中写有“彦迪公生子三,季即汶泗公”。他的记述为历修所沿用,可见其真实性和可信度。
二、汶泗公任巴州州判,与江西瑞昌谱中记述的“柬五”公任巴州州同,在任职地点和职位等级上相同。
三、汶泗公两位夫人:陆氏,程氏。族谱中陆氏有记载,但不知去向;而瑞昌谱中,“柬五”公有夫人陆氏记载,去世后与“柬五”公合墓;正好一世祖及两位夫人与我族谱记载完全相符。
四、程老夫人墓碑有“安人”称谓。“安人”是明、清时期对六品官夫人的专称。在等级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殡葬称谓有严格的讲究,是不得随意冠名的。这点直接映证了汶泗公为正六品官,正符合州判的官位品级。
五、万四公是长子,按古代习俗,一般都是留下守土,据瑞昌谱料记载,万四公并没有去四川巴州当过“州判”或“州同”,夫人张氏也在瑞昌。
以上几点足可以证明:我族一世祖为汶泗公(即柬五公)。
汶泗公为何没有沿用儿时“柬五”的名字?两位夫人又作怎样解释?这只能推测,不可断定。“汶泗”隐含发祥,吉祥的意思。夏禹及其祖先的居地为汶泗流域,黄帝登帝位于汶泗流域,瑞顼生于汶泗、长于汶泗、始都于汶泗,汶泗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汶泗”有可能是柬五公入仕后上级官员的赠名或改名,这在中国古代和现代都有这种情况。陆老夫人很可能为汶泗公儿时的原配,族谱也是把她排在前面,最有可能的情况是:公在四川为官时,那时的四川巴州是“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因路途遥远,交通极为不便,陆夫人未能同行。到任后,官场、府第没有夫人主内很难想象,因而又娶了程夫人。
族谱中为何又有万四公的提法呢?看来这是内外不分的情况造成的混提。浅眼一看,同修谱序中写一世祖为万四公的是把汶泗公和万四公看成是同一个人,要不然也不会把万四公写成当过四川巴州州判。那么,为什么会把万四公看成一世祖呢?这正是我们先祖的智慧所在,因为汶泗公回江西探亲后,我们程老夫人及后代长时间不见音信,中国传统习俗是“长子守土”,“父母在,不远游”,宗庙等一应家事由老大执掌,所以才有“长子不过嗣”“长兄比父”、“长嫂比母”的说法,其他子孙可以外出闯荡,但落叶归根或后代归宗之时,必报守土之责的长房名字才能找到。我族先辈一般对外都称“万四”,是为扩大影响,寻亲的需要;试想在古代对自己至亲避讳都来不及,怎么还能直呼一世祖的名字呢?我族先祖的智慧结出了丰硕的成果:正是托万四公的英名及其后人之福,我们才在瑞昌找到了先祖汶泗公、陆老夫人的下落,圆了近七百年祖辈的期盼。我族后世在祭奠一世祖时,永远不得忘记万四公。
(附:四修谱中关于汶泗公记述原件,五修时这一录述错误)
武汉大学毕业生,县工商银行行长,二十三世孙良仕谨撰
公元二零一零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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